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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用“活教材” 敲响“警示钟”
紫光化工开展“以案四说”警示教育
3 月 21 日,紫光化工围绕市国资委通报的 9 件典型案件和公司通报 3 件典型案件,结合公司近年来纪检监督、巡视巡察监督、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,开展“以案四说”警示教育,以“身边事”警醒“身边人”,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
以案为鉴 此次典型案件,集中反映了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失德、缺纪、失责的问题,甚至因违法被追责、犯罪被判刑,反映出少数领导干部党的意识弱化、组织观念淡漠、政绩观存在偏差,合规意识不够、纪法意识不足、戒惧意识不强等问题,教训深刻、代价沉重、令人警醒。
以案促改 公司党委要求各单位要深刻反思、主动对照查改,坚决查找和整改“一把手”和“关键少数”的管理监督存在缺失的问题,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,基层政治生态方面的问题和隐患,并坚持将纪法教育、警示教育、廉洁教育贯通起来、融入经常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。
以案促治 当前公司正值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,要落实“四个统筹”,持续落实整改主体责任,在抓好生产子公司的满产满销、抓好万利来和紫光国际扭亏脱困、抓好丰都基地的资产回购、抓好新疆永利、重庆川庆破产处置等工作的同时,进一步强化合规体系建设,推进清廉国企建设,为全面深化改革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。
本次警示教育由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吴崎主持,公司领导班子、中层干部,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共 109 人参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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